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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序
自序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中国古代民事法律的特点 第三节 元代法律的特点 第四节 本书研究选择和安排 一 本书研究中的一些问题 二 全书结构安排 第二章 元代民事法律渊源 第一节 元代民事立法指导思想 一 各依本俗 二 酌古准今 第二节 元代民事法律渊源 一 成文法 二 习惯法或各民族的固有法 三 判例法 第三章 元代民事主体 第一节 社会主体在民事上的划分标准 第二节 社会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类别 第三节 民事主体的分类 第四节 民事主体资格取得方式 第五节 民事主体的特点 第四章 元代“物”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物与物权 一 物的种类 二 物权 第二节 所有权 一 所有权的内容 二 所有权的取得 三 所有权的保护 第三节 用益物权 一 佃权 二 典权 第四节 担保物权 第五章 元朝“债”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债的发生 一 元代契约之债 二 无因管理之债 三 不当得利之债 四 行政过失、过错之债 五 侵害财产之债 第二节 契约种类 一 买卖契约 二 借贷契约 三 租赁契约 四 雇佣契约 五 婚姻契约 第三节 债的担保 一 债的担保概述 二 债的担保种类 第四节 债的履行 一 用典、质、当的物抵偿 二 申请国家强制债务人履行 三 担保人代为履行 第五节 侵权之债 一 侵权之债的概述 二 侵权行.为的种类及民事责任 第六章 元朝婚姻家庭和继承民事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元朝婚姻家庭和继承法总则 第二节 元朝婚姻类别和内容 一 正常婚姻 二 赘婿和收继婚 第三节 元朝家庭和继承法 一 以蒙古族为中心的少数民族家庭和继承法律问题 二 汉族家庭和继承的法律问题 第七章 元代民事审判制度 第一节 元代民事审判机构 一 路、府、州、县 二 刑部和礼部 三 行中书省 四 大宗正府 五 奥鲁 六 宣政院 七 都护府 八 其他有关机构 第二节 元代民事诉讼程序 一 民事诉讼的一般问题 二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理制度 三 民事诉讼中的停务制度 四 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 五 民事纠纷中调解和和解问题 第三节 元代民事判决运作机制 一 民事法律运作的思想机制 二 民事司法中法律适用机制 第四节 元代民事诉讼的特点 第八章 元代法律中的几个问题 第一节 元代社制 一 民事调解的职能 二 社的设置及组成 三 社长民事调解职能产生的社会背景 四 民事“繁诉”解决的机制 五 社长在民事调解中的作用 六 社长在民事调解中的效力 七 社长在民事调解中的意义 第二节 元代约会制度 一 “约会”制度的含义 二 “约会”制度产生原因考述 三 “约会”制度适用范围 四 “约会”制度调整的对象 五 “约会”制度的变迁 六 “约会”制度的评价 第三节 元代民事制度:斡脱 一 “斡脱”语义辨析 二 斡脱是什么民事关系 三 斡脱民事行为——信托的评价 第四节 元朝法律中的习惯法因素 一 元朝法律中的习惯法内容 二 元朝法律中对习惯法广泛认可的作用及价值 第九章 结语 第一节 元代民事法律制度的特点及成因 一 民事法律制度渊源的多元性 二 民事法律适用中的属人法原则 三 民事权利上有明显歧视 四 民事法律制度对弱者有明显的保护 五 政府主动调整民事活动 六 民事法律制度体现出两种法律文化的价值冲突和融合 七 民事法律制度融合了唐朝后期形成的两种发展趋势 八 以判例法为中心的法律发展构成了民事法律发展的新冲动 第二节 元代民事法律制度的评价 参考文献 附录:元代刑事审判制度 第一节 元代对诉讼案件的划分 第二节 元代刑事审判程序问题 一 司县级 二 路府州级 三 肃政廉访司 四 行省 五 刑部 六 中书省(或尚书省) 七 皇帝 第三节 元代刑事案件管辖问题 第四节 元代刑事判决运作机制 一 适用的相关法律 二 依判例判决 三 没有法律和判例时的法律适用 第五节 元代刑事判决书的形式 第六节 元代刑事审判制度的演变 第七节 元代刑事审判制度的评价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