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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序 言
第一章 教育本質論 第一節 人類起源的爭辯 第一項 創造論 第二項 演化論 第三項 小 結 第二節 人的本質與稟賦 第一項 理性主義——稟賦開發 第二項 經驗主義——能力培養 第三項 折衷論 第四項 教育的目的 第三節 教育的本質 第一項 教育的需要性 第二項 教育係對人的協助 第三項 教育是一種過程’而非成果 第四項 教育係改造社會文化之機制 第四節 教育的目標及內容 第一項 啟蒙階段教育——成己教育 第二項 養成階段教育——成人教育 第三項 成熟階段教育——成事教育 第四項 小結——台灣教育的檢討 第二章 憲法就教育的基本決定 第一節 教育權歸屬理論 第一項 國家教育權論 第二項 國民教育權論 第三項 我國憲法之規定 第二節 教育之宗旨 第一項 發展民族精神 第二項 發展自治精神 第三項 發展國民道德 第四項 健全體格 第五項 健全科學及生活智能 第三節 教育機會平等原則 第一項 憲法的基本決定 第二項 均衡城鄉教育資源 第三項 教育機會取得之競爭公平規則 第四項 教育機會上性別歧視之禁止 第四節 實施方法 第三章 教育行政法之內涵及其法源 第一節 教育行政法之內涵 第一項 教育外部事項與內部事項 第二項 教育行政法的範圍 第二節 教育行政法法源 第一項 法源之意義 第二項 教育行政法之法源 第四章 教育行政法上之原則 第一節 法治國家原則 第一項 法律優位原則 第二項 法律保留原則 第二節 一般行政法原則 第一項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第二項 比例原則 第三項 平等原則 第四項 信賴保護原則 第三節 教育行政法原則 第一項 人民為教育權主體原則 第二項 國民教育小校小班原則 第三項 教育預算優先編列原則 第四項 教育中立原則 第五項 私人興學獎勵原則 第六項 家長參與原則 第四節 教育上之行政裁量與不確定法律概念判斷 第一項 行政裁量 第二項 不確定法律概念 第三項 行政裁量與不確定法律概念判斷之區別 第五章 學生之法律地位 第一節 學生與教育機構間之關係 第一項 學生之意義 第二項 學生與學校之法律關係 第二節 學生之基本權 第一項 作為自由市民之基本權 第二項 作為學生之個人基本權 第三項 作為學生之集體基本權 第三節 學生監護人與學校之關係 第六章 學生懲處及申訴制度 第一節 學生之義務 第一項 一般人民之義務 第二項 學生個人義務 第二節 對學生之管教 第一項 對學生管教權之性質 第二項 管教學生之原則 第三項 管教之手段 第三節 對學生之懲戒 第一項 懲戒的類型 第二項 學生責任之要件 第三項 對學生懲戒手段 第四項 懲戒程序 第四節 學生申訴制度 第一項 學生申訴制度之本質 第二項 申評會之設置 第三項 申訴程序 第五節 其他學生懲處重大制度問題 第一項 操行制度 第二項 點名制度 第三項 二一退學制度與懲罰退學制度 第四項 學習年限制度 第七章 教師之法律地位 第一節 教師資格之取得 第一項 教師職業的定位 第二項 教師資格之取得 第二節 教師之聘用 第一項 教師任用基本原則 第二項 各級學校任用程序 第三項 教師而兼任行政職務者 第三節 教師與學校之法律關係 第一項 公法關係與私法關係 第二項 教師與學校關係 第三項 教師與學校之公法關係內容 第四節 教師之角色 第一項 國家文化動態傳遞者 第二項 社會的反省者 第三項 學習的指引者 第八章 教師之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 教s币之權利 第一項 作為一般國民之權利 第二項 作為公務員之權利 第三項 作為勞動者之權利 第四項 作為教育人員之權利 第二節 教師的義務 第一項 作為一般國民之義務 第二項 作為公務員之義務 第三項 作為勞動者之義務 第四項 作為教育人員之義務 第九章 教師責任與申訴制度 第一節 教師之責任 第一項 刑事責任 第二項 行政責任 第三項 國家賠償之民事責任 第四項 教師與學校間之契約責任 第二節 教師申訴制度 第一項 教師申訴制度之本質 第二項 教師申訴制度適用之範圍 第三項 申評會之法律地位與組織 第四項 教師申訴之程序 第十章 學校制度 第一節 學校制度之意涵 第二節 學校的功能 第一項 養成良好生活習性 第二項 培養理性思辯態度 第三項 訓練知識生活技能 第四項 傳承文化藝術修為 第三節 學校之分類 第一項 公立與私立學校 第二項 學校種類 第四節 公立學校之組織 第一項 各級學校校長任命程序 第二項 其他教育行政人員 第三項 校長及學術行政主管任期 第四項 學校行政組織之檢討 第五節 家長會一一教育協助組織 第六節 學校教育行政應遵守之程序 第七節 學校設施之責任 第一項 國家賠償構成要件分析 第二項 國家賠償案例檢討 第十一章 私立學校法制 第一節 私人興學的憲法保障 第二節 私立學校之設立程序 第一項 私校設立相對自由原則 第二項 私校許可原則 第三項 私校設立之程序 第三節 私立學校之組織 第一項 董事會 第二項 校務行政系統 第四節 對私立學校之監督 第一項 對董事會之監督 第二項 財務監督 第三項 教育行政監督 第四項 教學活動之監督 第五節 國家對私立學校之獎勵與補助 第一項 國家對私立學校獎勵與補助義務 第二項 類似獎勵與補助機制 第六節 私立學校之附隨義務 第十二章 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 第一節 學術自由的意義 第一項 作為制度性保障的學術自由 第二項 學術自由之主體 第二節 大學自治 第一項 大學自治權之性質 第二項 大學自治權的內涵 第三項 大學自治權之界限—— 二一退學制度之檢討。 第十三章 教育行政機制 第一節 教育行政權之功能 第一項 以教育目標為取向 第二項 以協助教學研究為取向 第三項 以督促學生向學為取向 第二節 教育行政組織 第一項 中央教育行政組織 第二項 地方教育行政機關 第三項 各級學校行政組織 第三節 教育行政作用 第一項 教育政策之擬定 第二項 法令的制定與執行 第三項 教育預算之編列 第四項 對學校的監督 第十四章 教科書審查制度 第一節 教科書的功能 第一項 輔助教師教學 第二項 倫理行為規範的認知 第三項 基礎知識體系建構 第四項 傳承文化及認知人類文明 第五項 與國際知識接軌 第六項 升學考試命題之基本依據 第二節 教科書編纂制度 第一項 教科書編纂基本類型 第二項 我國教科書的演進 第三項 教科書審定的基準 第四項 教科書審定程序 第五項 教科書採用權 附 錄 本書參考文獻 附錄法規 司法院大法官相關解釋 國際條約 事項索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