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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自 序
壹、私法自治中的國家强制 ——從功能法的角度看民事規範的類型與 立法釋法方向 前 言 一、民法維持體制中立的奧祕 二、特別民法的四種功能類型 三、正確認識民事規範的性質 四、再探成立與生效要件爭議 五、民事規範性質與行為定性 六、不同民事規範的解釋原則 七、本土化與社會化的新挑戰 結 語 貳、民事財產法在新世紀面臨的挑戰 前 言 一、交易結構的改變 二、主客體差序格局 三、跨越管制與自治 四、科技危險的分攤 五、風險社會第七倫 六、契約更貼近現實 七、物權走向自由化 八、民間立法的控制 九、全球化下的法系 十、法典主義的黃昏 參、社會主義下的私法自治 ——從什麼角度體現中國特色干 一、物權法草案的自治法定位 二、自治法的超越性與地域性 三、自治法的體系性與經濟性 四、臺灣移植物權法制的經驗 肆、經濟憲法作為政治與經濟關係的基本規範 ——從昔日德國的爭議來看今日臺灣的回應 之道 問 題 一、德國經濟憲法爭議的時代背景 二、臺灣在世紀初面對的政治經濟 三、經濟憲法辯證中釋憲者的角色 四、經濟基本法陷入雙重論述矛盾 結 語 伍、私法自治與公平法的管制 ——公平法第二四條的功用與濫用 前 言 一、公平法的經濟法性格及其功能分析 二、三種法律途徑的合目的與合憲解釋 三、第二四條的規範功能及其案例類型 四、有關本條操作方向調整的檢討建議 結 語 陸、公平交易法第四六條修正後的適用問題 一、公平法第四十六條在適用上有何疑義 二、公平法第四十六條修正前的體制功能 三、公平法第四十六條修正後的體制功能 四、公平法立法意旨應從什麼角度去探求 五、公平會如何為具體審查:基準與密度 柒、公平會的再造 ——從國際比較與政府再造的角度觀察 一、第三波競爭法與政府再造 二、公平會定位與國家競爭力 三、為下一階段再出發而改造 四、簡化功能成為競爭委員會 五、單純執法或兼理競爭政策 六、消費者保護融入競爭政策 結 語 捌、重建役權制度 ——以地役權的重建為中心 一、物權法定主義與役權的重建 二、地役權的本質與其社會功能 三、地役權意定與便宜的類型化 四、不動產役權可涵蓋房地互役 五、誰有權為不動產役權的設定 六、對物權修正草案的修正建議 玖、從效率觀點看幾個共有關係的爭議 前 言 一、何種共有關係最有效率? 二、分管和分割契約的繼受 三、法院應否介入分管協議? 四、法院應從什麼角度分割? 結 語 拾、再論一般侵權行為的類型 一一從體系功能的角度看修正後的違法侵權 規定 問 題 一、侵權行為的保護標的 二、違反對世規範的行為 三、可特定化的侵害行為 四、侵權法的體系和競合 五、因果關係和行為過失 六、轉介條款的司法控制 結 語 拾壹、關於租賃權物權效力的幾個問題 ——從民法第四二五條的修正談起 前 言 一、立法政策的主要瑕疵並未消除 二、出租他人之物的類推適用問題 三、法定物權效力的善意取得問題 結 論 拾貳、CompetitiOn Authorities in Competition 1.Ideologl.ca]Background 2.Independent Agencl.es 3.The AttomeyS General and the Courts 4.The Mlnl.sters 5.The Regulators 6.Taliwan’s Case 7.The InternationalPerspective 8.Concludl.ng Remark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