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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二版序
自 序 第一章 台灣為主體的法律史 前近代篇 第二章 複數法律文明的併存 (史前至一六八三年) 第三章 傳統中國法律文明的盛行 (一六八三至一八九五年) 第四章 清治時期的行政組織及司法運作 第五章 清治時期民事』法 近現代篇 第六章 台灣近代法律體系的確立 第七章 憲法體制及實踐——灣近代憲法史 第八章 行政組織及作用——灣近代行政法史 第九章 司法制度及法律專業人員 第十章 刑事法規與犯罪懲治 第十一章 民事法規與紛爭解決 第十二章 展望未來——台灣為主體兼容並蓄 事項索引 二版序 自 序 第一章 台灣為主體的法律史 壹、從生活周遭學歷史 貳、誰的歷史 一、人民的歷史——民史觀 二、台灣的歷史——灣史觀 三、誰是“我們”——元族群史觀 參、台灣的法律史 一、台灣法律的多源』性 二、與既有法律史論述的比較 肆、法律史的研究方法 一、法規範與法事實並重 二、名稱與研究目的 前近代篇 时代近篇 第二章 複數法律文明的併存(史前至一六八三年) 壹、原住民族自治時代 一、歷史背景與參考資料 二、原住民族的一般法觀念 三、原住民法的表現形式 四、憲政體制 五、不法行為的制裁 六、親属繼承事項 七、司法運作 貳、荷蘭西班牙統治時代(一六二四至一六六二年) 一、主權』的取得. 二、憲政體制 三、法令內容 四、司法運作 五、西方殖民地法制與台灣 參、鄭氏王國統治時代(五六六一至一六八三年) 一、統治權的取得 二、憲政體制 三、法令內容 四、司法運作 第三章 傳統中國法律文明的盛行(一六八三至一八九五 年) 壹、傳統中國法獨大的形成 貳、傳統中國法的思想淵源 一、禮與法 二、儒家的禮治』思想 三、法家的法治』思想 四、法律思想的比較 五、實踐上的儒法兼採 參、傳統中國法的規範內容——清律為例 一、家族主義 二、差別主義 三、君權至上 四、責任本位 肆、傳統中國法的表現形式 一、官府制定法與民間習慣並存 二、官府制定法係對官僚所為命令 三、關於罪刑不以事先明文規定為絕對必要 四、無獨立的民事』法典 伍、司法運作的基本原則 第四章 清治時期的行政組織及司法運作 壹、清朝的領台及對台立法政策 一、納入中華帝國的一部分 二、內地法律的延長 貳、行政組織及作用 一、版圖與番界』 二、官府組織架構 ㈠台灣在地的統治機構 ㈡域外的統治機構 三、行政區域劃分 四、地方政府的組織與職掌 五、民間的自治與協力者 參’司法審判機制 一、多層級的一審制 二、縣廳衙門內的訴訟程序 ㈠訴訟的開啟 ㈡糾問程序 ㈢案件審理結果 三、民間的私力救濟 第五章 清治時期.民事』法 壹、民事』習慣規範的探尋 一、儘量以清治當時觀念說明其內涵 二、其內涵尚待進一步檢證 貳、田園土地的法律關係 一、業主與大小租關係 ㈠已墾地——一田一主 ㈢無主地——能出現大小租及一田二主 ㈢熟番地——能出現番租及一田數主… 二、大租性質地基租或贌之關係 ㈠大租性質地基租 ㈡贌 三、買賣關係 四、典或胎之關係 參、其他財產上的法律關係 一、債的償還 二、侵害的賠償 ㈠對身體的侵害 ㈢殺 害 ㈢對財產的侵害 ㈣受監督者所為的侵害 三、各種交易類型 ㈠當 ㈡會 ㈢利 率 ㈣其他類型 四、商業組織與活動 ㈠商人種類 ㈡合 股 ㈢匯票、憑單、見單 ㈣倒 號 肆、親屬繼承的法律關係 一、親屬關係的發生與消滅 ㈠由於血統 ㈡由於婚姻 ㈢由於收養 ㈣由於恩義名分 二、家 三、婚姻的成立 ㈠一般的嫁娶婚 ㈡特殊的婚姻 四、婚姻的效力 五、婚姻的解消 ㈠協 離 ㈢出 妻 ㈢官府的強制離婚 六、財產的.繼承 ㈠家產繼承 ㈢私產繼承 近現代篇 第六章 台灣近代法律體系的確立 壹、近代西方法的傳入 一、近代法』的概念 二、近代法與台灣共同體的相遇 貳、曰治時期的發展(一八九五年五月八日至一九四五年 十月二十四日) 一、一八九五年的政治變局 二、近代日本法的形成 三、日治法』的內容 ㈠特別統治法制時期(一八九五年五月八日至 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㈢內地延長法制時期(一九二三年一月一日至 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參、國治時期的發展(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至二零零 零 年五月十九曰) 一、一九四五年的政治變局——的國家及其法體制 二、近代中國法的形成 三、一九四九年的政治變局——的國家 ㈠威權統治法制時期(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至一九八七年七月十四日) ㈡自由民主法制時期(一九八七年七月十五曰王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九日) 肆、當代的發展(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曰迄今) 第七章 憲法體制及實踐——灣近代憲法史 壹、政府組織與運作 一、日治時期 ㈠日本明治憲法體制下的台灣 ㈡國家統治權的行使 ㈢關於台灣的立法權 ㈣關於台灣的行政權及軍事權. ㈤關於台灣的司法權 ㈥憲法的實際運用 二、國治時期 ㈠舊中國憲法體制下的台灣 ㈡台灣憲法上的國家領土範圍. ㈢行政權的行使 ㈣立法權的行使 ㈤司法權的行使 貳、基本人權 一、日治時期 ㈠憲法上規定 ㈡實踐活動 二、國治時期 ㈠憲法上規定 ㈡實踐活動 第八章 行政組織及作用——灣近代行政法史 壹、行政組織法 一、曰治時期 ㈠台灣在地的中央行政機關 ㈡地方行政組織與自治行政 ㈢、蕃地特別行政組織 二、國治時期 ㈠台灣在地的中央行政機關 ㈢地方行政組織與自治行政 ㈢處理原住民族事務的行政組織 貳、行政作用法 一警察行政 ㈠非常時期的管制 ㈢政治思想及集會結社的管制 ㈢新聞出版的管制 ㈣對有公安顧慮者的管制 ㈤對社會風俗及食衣住行的管制 ㈥衛生的管制 ㈦原住民族相關事務的管制 二、產業經濟行政 ㈠建立必需的基礎設施 ㈡國家介入經濟活動 三、財務金融行政 ㈠台灣的財政獨立 ㈢租 稅 ㈢金融機構 四、教育行政 ㈠教育制度 ㈡教育內容 五、社會安全與環境保護行政 ㈠社會法 ㈡環保法 參、行政救濟法 一、日治時期 ㈠前期:傳統叩頭式請願的延續 ㈢後期:跛腳的近代型行政救濟程序 二、國治時期 ㈠行政救濟曾長期功能不彰 ㈡民主化時代行政救濟的昂揚與改制 (三)賠償責任 第九章 司法制度及法律專業人員 壹、司法機關的設置與獨立性 一、台灣自主的司法專責機關及其管理 ㈠日治時期 ㈢國治時期 二、司法裁判事務的獨立性 ㈠曰治時期 ㈢國治時期 貳、普通法院的審級制度 一、一八九六至一八九八年 二、一八九八至一九一九年 三、一九一九至一九四三年 四、一九四三至一九四五年 五、一九四五至一九九。年 六、一九九0至二000年 參、行政機關的介入司法裁判 一、警察機關的輕微案件即決權 二、行政機關的調解 三、軍事機關的審判權 肆、法律專業人員的組成 一、司法官 ㈠曰治時期 ㈡國治時期 二、律 師 ㈠日治時期 ㈡國治時期 三、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㈠代 書 ㈡公證人 ㈢公設辯護人 第十章 刑事法規與犯罪懲治 壹、近代刑法 一、施行於台灣的刑法典 ㈠日本一八八零年刑法 ㈡日本一九零七年刑法 ㈢一九三五年中華民國刑法 二、近代西方刑法原則的導入 ㈠罪刑法定原則 ㈡個人自己責任及處罰平等 ㈢兼顧感化目的的刑事處置 三、特別刑法與傳統中國刑法思想 ㈠、以例破律』的特別法模式 ㈡表現傳統中國刑法思想的特別刑法 貳、近代刑事訴訟法 一、施行於台灣的刑事訴訟法典 ㈠日本一八九。年刑事訴訟法 ㈡日本一九二二年刑事訴訟法 ㈢一九三五年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㈣一九六七年刑事訴訟法 二、傳統中國刑事訴訟觀念猶存 ㈠父母宫糾問心態 ㈢司法警察機關刑訊文化 參、犯罪的懲罰與治安 一、對政治犯的處置 (一)政治犯處置的三部曲 ㈡司法制裁的刑度 二、對一般犯罪的制裁 ㈠犯罪控制體系 ㈡一般犯罪的司法流程 ㈢法院科處的刑度 三、一般犯罪狀況與社會治安 ㈠曰治時期 ㈡國治時期 第十一章 民事法規與紛爭解決 壹、台灣民商法西化歷程 一、一個世紀裡的三階段 ㈠日治前期(一八九五至一九二二年):台灣 習慣法為主,歐陸法為輔 ㈢日治後期(一九二三至一九四五年):歐陸 財產法與台灣習慣身分法 ㈢國治時期(一九四五至二零零零年):歐陸法 為主、英美法為輔的台灣化 二、土地法律關係之例 ㈠從業到所有權 ㈡從贌到地上權、永佃權與租賃權 ㈢從典胎到質權典權與抵押權 ㈣從地役關係到地役權 三、親屬繼承法西化的漫漫長途 ㈠曰治時期 ㈡國治時期 四、高山族原住民族的民商法規 ㈠曰治時期 ㈡國治時期 貳、近代民事訴訟法 一、日本一八九。年民事訴訟法 二、日本一九二六年民事訴訟法 三、一九三五年中華民國民事訴訟法 四、一九六八年民事訴訟法 參、民事紛爭解決實況:訴訟或非訴訟方式 一、日治時期 二、國治時期 第十二章 展望未來一一以台灣為主體兼容並蓄 壹、法學研究的新取徑 貳、法律改革應有的方向 事項索引 圖表目錄 圖1-1以今日台灣地理空間定義歷史示意圖 圖1-2台灣法的法律淵源示意圖 圖1-2法律發展歷程示意圖 圖4-1清治時期官府人員及民間協力者示意圖 表4-1清治時期行政區域建置沿革表 圖4-2清治時期官府司法案件審決流程示意圖 圖5-1清治時期土地利用型態及業主歸屬示意圖 圖7-1 日本帝國及日治台灣憲政體制示意圖 圖7-2中國訓政時期約法體制示意圖(1945年) 圖8-1台灣地方行政組織示意圖(1937.1945年) 圖8-2戰後台灣地方行政區域劃分演變示意圖 圖9-1 曰治時期法院制度(1898.1943年) 圖9-2國治時期司法機關組織架構 圖10-1 曰治時期犯罪控制體系(1909.1945年) 圖]0-2 曰治與國治時期犯罪或不法案件處理模式示意圖 圖11-1 日治時期民商法體系示意圖 圖11-2台灣土地法律關係演變示意圖 |